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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2章 不服,干就完了


  老子管他呢!

  现在谁特么挡老子的道,老子就踩谁,刁民有刁民的处事原则,那就是没原则!

  许学锋第一次栽在张大蛮手里,那会,张大蛮还会想着从这个土鳖身上搜刮一点毛爷爷。

  至于现在,老子只有一个字:踩!

  不服,干就完了。

  几句话骂得李春花都懵逼了,这刁民发起飙来,比疯狗还狂,那真是逮着人就咬。

  而且,这种咬,那不是不痛不痒,而是往死里咬!

  “张大蛮,你特么的是不是疯狗啊?我招你惹你了么?就在那乱吠咬人!”说起耍横,寡妇李春花那也是个浑人,挽起衣袖,也是可以干架的那种泼妇。

  她和李凤仙作为堂姐妹,还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。

  李凤仙那骚狐狸,动不动也是可以挽起衣袖干架的,李春花也相差不大。

  可能这就是农村!

  农村里,很多事情是没有道理可讲。

  谁讲道理谁就输了。

  比如为了争巴掌大一块地,可以大动干戈,先是吵一架,从祖宗十八代起,全部从坟墓里用唾沫星子孝敬一遍,再到子孙后代,全部再湮没一遍。

  骂不解气,那就干!

  锄头也好,镰刀也罢,抡起拳头也不管,干不干得过也不顾。

  总之,一言不合就可以干一架,拼命那种!

  张大蛮当然明白,寡妇李春花在石窠村是出了名的悍妇,彪悍得很。

  但张大蛮也不怕,男子汉顶天立地,怕一个女人,还不如抓起一块板砖往脑袋瓜就是一砖头干死得了。

  “疯狗就怎么滴吧!”张大蛮将许学锋狠狠踩了两脚,叉着腰,摆出一副刁民嘴脸,瞪着李春花。

  本来他是厚着脸,拉下脸来苦苦哀求李春花的。

  但是,一看到这许学锋,火冒三丈,老子还就不求你鸡鸡撒尿了!

  李春花狠狠瞪了张大蛮一眼,走过去,搀扶着许学锋,关心地问:“怎样?”

  张大蛮心里既解气,但也很不舒服,解气是因为揍了许学锋这孙子一顿,爽!

  不舒服是和李春花谈崩了,妈的,场地的事,看来只好另寻解决办法了。

  在这对狗男女面前,他是一秒钟也不想待下去了,转身就走了。

  ……

  石窠村,田甲屯,杨荣华家。

  杨荣华耷拉着脑袋,蹲在沙发上,一口一口地抽着烟,李凤仙抱着手,急得团团转,神色很慌张。

  马国邦脸上已经包扎了,纱布裹着,露出两只骨碌骨碌转动的眼珠子。

  “你们说,那个杀千刀的谭焱,被警察带走后,不会供出是我们指使的吧?”李凤仙来回走了几步,一脸紧张地问。

  杨荣华“吧嗒、吧嗒”抽了几大口烟,语气很不好,带着责备的口吻,“都说了,你不要乱弹琴,张大蛮那个刁民,真不是好惹的,这下好了,捅出这么大个篓子……”

  李凤仙抓起桌子上的茶杯,朝着杨荣华砸去。

  杨荣华歪身躲开,茶杯砸在了地上,“咔嚓”全部碎裂,碎屑散落一地。

  “你这只缩头乌龟,瞧你那点出息,张大蛮他妈的是三头六臂啊?你干脆给他一辈子骑在脑袋上拉屎撒尿算了!”李凤仙尖酸刻薄地骂着杨荣华。

  杨荣华被李凤仙骂得屁都不敢放,撇了撇嘴,继续“吧嗒、吧嗒”地抽烟。

  马国邦挤出一丝笑容,“表嫂,你别生气,依我看,就算谭焱被派出所抓去,也不会把我们怎么样!”

  李凤仙露出了一丝笑意,“表弟,你脑子好使,快说说看!”

  “你想啊,谭焱是有案底的,或者说,他是在逃的凶犯,上次他伙同向国元、田良他们,绑架香港歌星蔡依依,这件事都还没结束呢。”

  马国邦分析着,“所以,他应该不会把我们供出来,反倒是张大蛮,不好对付啊!”

  李凤仙想了想,觉得马国邦说得也有道理,但一想到张大蛮,她眉毛眼睛又皱成一团了。

  这个该死的刁民,怎么会有这天杀的呢!

  “不过,我们还有许学锋那边,毕竟他是青石镇上的,有点关系,虽然这家伙好赌,欠了一屁股债,但他还是有点能耐的。”

  李凤仙不屑地笑了,“你说许学锋啊?我看也没什么能耐,好端端的,睡了我们春花,都不知道他咋想的。”

  马国邦摇了摇头,“不不,许学锋他这是走了一步好棋,他知道,在石窠村里,张大蛮和李春花的关系,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,现在他横插一脚,只要将李春花摆平,张大蛮就被动了。”

  李凤仙瞪大了眼睛,眨巴着疑惑地问:“怎么说?”

  “我们打探到消息,张大蛮看上了李春花家的一块地,就是村部旁边的,他想去找李春花商量,想租下来,或者买下来。”

  马国邦咬牙切齿地说,“只要我们从李春花入手,阻止张大蛮搞到土地,他就没了比较合适的场地。而且,我和许学锋商量了,打算插手种桑养蚕,不能让他只手遮天。”

  就连杨荣华也是坐直了身子,“你们插手种桑养蚕?”

  “对,他能够租土地,我们也同样这么去搞,故意去哄抬租土地的成本,让他搞不下来。”

  马国邦一想起张大蛮往死里揍自己那股劲,他就恨不得将张大蛮碎尸万段。

  所以,他也是躲在杨荣华家里,等待时机,打算报复张大蛮。

  刚好,与许学锋结成同盟,一起对付张大蛮。

  李凤仙对马国邦刮目相看,想不到这个年轻力壮的表弟,不但床上的功夫不错,头脑也不错,比杨荣华精明多了。

  真是悔不当初啊!

  自己怎么就嫁给了杨荣华呢?

  要不是杨荣华这个土包子走了什么狗屎运,赚了点钱,她怎么会看上杨荣华呢!

  从嫁给杨荣华以来,没有让她享受过一次真正做女人的快乐。

  杨荣华不但尺寸实在是又短又小,关键时间还很短。

  每次都是李凤仙刚提起一点兴趣,他趴在李凤仙身上抽搐几下,就一动也不动,像死猪一样。

  长久以来,李凤仙怎么饥渴得快要憋死自己了,于是,她才有了与向国元的那些事儿。

  她自己也搞不清楚,到底杨耀宗是杨荣华的骨肉,还是向国元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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